E-2簽證同時適用于投資人的配偶和21周歲以下的未婚子女。E-2簽證持有人的配偶還可申請美國工作許可。格林納達作為美國E2協定國可以申請E-2簽證進入美國。
格林納達投資入籍法案于2013年8月29日頒布,經2014年修訂,于2015年7月1日修訂法案生效。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其中一種方式:
方式一:提供$20萬美元捐款;
方式二:購買$35萬美元以上經政府批準的房地產項目,同時獲得格林納達公民和永久居民身份。
● 主申請人年滿18周歲
● 無犯罪記錄
房款:350,000,00美元
政府費用:一家四口內50,000美元(增加一人,增加25000美元)
1. 申請人彩色護照相片;
2. 申請人護照彩色復印件,舊版護照注意尾頁必須有本人的簽名;
3. 申請人身份證正反面彩色復印件;
4. 申請人戶口本彩色復印件;
5. 申請人出生醫學證明彩色復印件;
6. 主申請人的結婚證或離婚證/離婚協議復印件;
7. 主申請人及配偶的畢業證書及學歷證書復印件;
8. 居住地址證明——主申請人提交;
9. 18歲以上子女的有效大學成績單及在讀證明(如有滿足條件的子女)
(詳細材料清單可留言詳詢)
從開始申請到獲得護照60天即可完成
→簽約并準備申請材料,體檢,并收到政府簽收函
→ 進行背景調查
→ 收到原則性批復
→ 完成捐款投資
→ 收到永居證,公民證明和護照原件
捐贈費用說明
捐贈個人申請費用:
捐款150,000美元+律師辦理服務費50,000美元
捐贈家庭申請費用:
1)主申請人加配偶捐款200,000美元+律師辦理服務費50,000美元
2)一家四口捐款200,000美元+律師辦理服務費50,000美元
3)四口以上捐款200,000美元+律師辦理服務費55,000美元(每增加一人/5000美元)
投資費用說明
房款:350,000美元
政府費用:一家四口內50,000美元(增加一人/25000美元)
律師費:25,000美元
● 獨家優勢:格林納達是美國的貿易協作國,持有格林納達護照可以申請美國E2簽證,能夠合法長期在美國工作,生活以及學習。
●自由搭配:同時獲得護照和永居身份,無需第三國身份。
●頂級身份:合法入籍英聯邦。
●避稅天堂:無個人所得稅、資本利得稅、凈資產稅、遺產稅及贈予稅,無全球征稅,世界級避稅天堂。
●條件簡單:申請門檻低,無資產來源要求,無經商管理要求,無入籍語言要求無身份續簽煩惱。
●快速入籍:最快可于2個月獲取公民護照。
零中介服務費 項目費用構成:投資款/捐贈款+政府費用+律師費+第三方費用